舞钢市见义勇为工作站及联络员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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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义勇为工作站依据《河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见义勇为工作。
二、建立村级信息员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在各村社区设立见义勇为联络员,负责见义勇为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见义勇为工作站负责受理、调查本辖区发生的见义勇为事件,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见义勇为办公室。
四、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每季度召集辖区见义勇为联络员和工作人员举行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同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宣传、综治、财政、社保、卫生、教育、工、青、妇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商讨协作事宜,共同做好见义勇为工作。
五、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库,对见义勇为人员逐人逐事建档,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见义勇为事实经过、调查材料、审批材料、表彰奖励和抚恤慰问情况等,并落实专人及时更新、补充,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台帐,内容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表彰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六、建立宣传沟通机制。加强本乡镇社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见义勇为工作动态和优秀事例。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见义勇为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建立情况月报制度。本乡镇社区各村居社区见义勇为联络员要在每月的30号向见义勇为工作站上报本月的见义勇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八、建立考核表彰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实行考核表彰制度,在每年度末对工作人员及各村居信息员进行考核评分,对先进工作者进行相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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